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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21年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雙隨機抽查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上海市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監督管理辦法》、《上海市氣象局 上海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做好2021年度本市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我中心定于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22日對本市行政區域具有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雙隨機抽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1.是否按資質要求配備相關人員。是否有勞動關系并購買社會保險,是否明確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任職要求和工作關系;
2.是否具有滿足要求的固定工作場所;
3.是否具有滿足要求的儀器設備。檢測儀器是否在檢定/校準有效期內,是否有檔案登記;
4.是否有有效管理和控制的內部文件和外部文件;
5.檢測項目是否有合同,是否開具正式發票;
6.已檢測項目是否全部上傳至全國防雷減災綜合管理服務平臺 。
二、檢查時間
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22日
三、抽查對象和檢查人員
抽查對象:上海雷衡防雷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中測行工程檢測咨詢有限公司
??????????上海恒究安全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上海齊安安全檢測有限公司
??????????江蘇華云防雷檢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科海工程檢測有限公司上海明霈工程檢測分公司
??????????徐州市防雷設施檢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吉林省北亞防雷裝置檢測咨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檢查人員:上海市氣象行政服務技術中心綜合執法科
四、相關要求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證原件、營業執照,在滬分機構的授權文件;
2、主要技術負責人和骨干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信息、勞動合同、社保證明及技術能力認證等材料;
3、主要儀器設備及檢定證書(近兩年的檢定記錄);
4、2019年以來在滬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項目清單;上述檢測項目的防雷檢測合同或協議、正式報告、原始記錄、財務原始憑證等;
5、檢測機構的內控管理文件、質量管理手冊、作業指導書等;
(二)需要在場的人員
1.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缺席應委托相關工作的負責人。
2.涉及檢查內容的具體工作人員。
(三)請各有關單位給予配合和支持,拒絕接受檢查或拒絕提供有關資料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聯系人:陳燕敏 ????聯系電話:021-54896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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